黑龙江省绥芬河市2012年考试录用高速公路人民警察面试资格确认的通知
根据《2012年黑龙江省公安机关考试录用高速公路人民警察(公务员)工作实施方案》规定,为切实做好本次招考面试人选资格确认工作,现将进行现场资格确认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格确认范围
根据笔试总成绩和有关规定,按招考计划人数3倍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的名次、且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为参加资格确认人选。
二、确认时间、地点
确认时间:10月10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
确认地点:绥芬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322室(绥芬河市北山政府楼)
联系电话:0453-3988751
三、考生须提供的相关材料
考生须携带本人身份证、笔试准考证、与网上报名一致的毕业证、学位证及报考职位要求其他资格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与网上报名一致的照片1张。
四、确认相关要求
1、参加资格确认的考生必须本人按指定时间到现场进行资格确认。如无特殊原因,不在指定时间内参加资格确认者,视为本人自动放弃。
2、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或其他不符合招考条件的,将按照有关规定取消该考生参加面试的资格,考生本人须在资格确认表上签字,并依次进行递补。
绥芬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二年九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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