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2012年政法干警招录加分开始认定
记者从有关部门获悉,应征入伍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后,如报考了2012年黑龙江省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招考(招生),20日和21日须进行教育考试加分认定,未在规定时间内认定的视为放弃认定,不再享受加分政策。
据悉,此次招考,我省计划招录410人。按照“应征入伍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后报考试点班的,教育考试笔试成绩总分加10分”的规定,报考政法体制改革试点班且“考生身份”填报为“应征入伍的高校毕业生”的考生,须在9月20日9时至9月21日16时期间,携带身份证、笔试准考证、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退伍证、士兵档案,到省招生考试办公室(南岗区黄河路69号)进行身份认定。
政策咨询电话:82376031、83800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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