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公安厅2012年上半年公招民警体检结果及后续工作安排通知
四川省公安厅关于2012年上半年公招民警体检结果及后续工作安排的通知
按照《关于2012年上半年省直机关和质监系统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的公告》和《四川省公安厅招考简章》的规定,我厅于8月3日组织了2012年上半年公开招录民警体检工作,现将体检结果予以公告。根据体检医院提供的体检报告,张露霖等28名同志需复检、进一步检查或补检,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体检结果
详见附件。
二、时间和地点
体检时间为2012年9月13日上午。请复检、进一步检查、补检人员务必于当日上午8时前持本人身份证到四川省公安厅大门口(成都市青羊区文庙后街36号)集合,空腹参加复检、进一步检查或补检。复检人员体检时需提交书面复检申请。未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集合的,视为自动放弃。
三、有关要求
复检等有关注意事项,请参考我厅2012年7月26日在四川人事考试网(www.scpta.gov.cn)发布的《四川省公安厅关于2012年上半年公招民警体检安排的通知》。
附:四川省公安厅2012年上半年公招民警体检情况
四川省公安厅
二○一二年九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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