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2012年政法干警取消部分招录计划的公告
各有关考生:
全省2012年基层政法机关干警招录定向培养网上报名和缴费确认已经结束。按照本次招考公告,除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的职位和法医类等特殊职位的开考比例不低于1:2外,其他职位的开考比例不得低于1:3。经统计,有11个职位(详见附表)未达到笔试开考比例,所涉及的11名招录计划予以取消。
凡报考不足开考比例而被取消招录计划职位所涉及的已缴费确认的考生,可于9月2日上午9时至9月2日16时改报符合职位条件的其他职位,但不得改报已被取消的职位。改报只能进行一次。改报采取考生原报考单位主动与考生联系,考生与新报考单位主动联系相结合的办法进行。改报时,考生向招考单位提交改报书面申请和改报职位要求的相关个人信息(含联系方式),以电话形式与报考单位取得联系,并传真至报考单位进行资格审查和确认。有条件的考生可直接到招考单位(联系方式见8月22日公告中后附联系电话)报考。改报结束后,9月2日17时以前,由报考单位将通过资格审查考生的报名统计表(加盖单位公章)及电子文档报送省委组织部、省公务员局,归口汇总,并转交省人事考试中心。
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改报的,视为自动放弃。对放弃改报的考生,由省人事考试中心退还报名费。
陕西省2012年基层政法机关干警招录定向培养不足开考比例取消的招录计划职位情况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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