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2012年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招考(招生)职位调整通知
各位考生:
2012年黑龙江省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招考(招生)报名工作已经结束,根据《2012年黑龙江省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招考(招生)公告》中关于报名比例的规定,经过审核,现对部分职位做出调整(详见附表)。报考职位被缩减或合并的考生不可改报职位,合并职位的考生在进行录用时要服从用人单位的合理安排,否则视为考生放弃录用。
特别提示报考上述职位的考生认真核对计划调整情况。
省招考办
二〇一二年八月二十九日
附件:2012年政法干警招考职位调整表.xls
编辑推荐:
下载Word文档
温馨提示: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长理培训网站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责任编辑:长理培训)
点击加载更多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