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2012年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招考考试时间
笔试
(一)笔试科目、时间、地点
笔试包括公务员公共科目考试和教育入学考试,公务员公共科目考试内容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考试。教育入学考试科目由教育部门根据国家统一高等院校入学考试模式,结合试点班特点按层次确定,报考专科的考生需参加文化综合(历史、地理、政治)的考试,报考专科及以上学历起点本科和第二学士学位的考生需参加民法学的考试。考试范围以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制定的《考试大纲》为准。
笔试考试时间:
9月15日
上午 9∶00—11∶00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下午 14∶00—16∶30申论
9月16日
上午 9∶00—11∶30文化综合(历史、地理、政治)
9∶00—11∶30民法学
笔试地点:全省集中在武汉市城区设置考场。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二)查询笔试成绩
笔试成绩及最低合格分数线可于2012年10月底前登录湖北人事考试网查询。
笔试成绩计算公式为:笔试总成绩=公务员考试笔试各科目成绩之和÷公务员考试笔试各科目试卷满分之和×50+教育入学考试笔试各科目成绩之和÷教育入学考试笔试各科目试卷满分之和×50。笔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2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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