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监狱劳教系统2012年考试录用人民警察报名时间
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
报考者须对网上所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填报虚假信息或隐瞒重要信息报名的人员,一经查实,给予取消录用资格处理。
报考资格的初审工作在网上进行,由自治区司法厅政治部会同自治区监狱管理局和自治区劳教局政治部负责。报考者对学历、学位、学科(专业)等职位资格条件等方面的问题,可向以上资格审查机关咨询;对招录政策等方面的问题可向自治区公务员主管部门进行咨询。
1.报考者在网上成功提交报名信息2日后(重新修改信息的,从修改日算起)登陆报名网站查询自己的资格初审结果,初审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职位;最后一天报名的人员,要随时查询自己的资格初审结果。初审通过的人员通过指定的网上银行进行交费,报考费每人120元,完成交费即确认报名成功。交费截止时间为7月9日12:00,在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交费视为放弃报考。
3.2012年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免收报考费,2011年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减半收取。这两类报考者在笔试结束后10天内,持本人身份证和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标明报名序号和联系电话),由本人(或他人代办)到内蒙古自治区人事考试中心或就近的盟市人事考试中心进行审核确认。确认后10天内,由内蒙古自治区人事考试中心通过网上银行将所交费用自动退到报考者交费的银行卡里。对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将立即取消考试及录用资格。
(五)报考者须于7月19日至21日登录报名网站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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