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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仁怀市公安局2012年公开招聘协勤人员简章

来源:[db:来源] 2015-08-18 13:02

摘要:贵州省仁怀市公安局2012年公开招聘协勤人员报名时间:2012年5月2日——2012年5月4日。

为解决警力严重不足的问题,有效预防、发现、制止、打击各种违法犯罪活动,结合仁怀市建设社会治安防控体系的实际需要,经仁怀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协勤120名。现将招聘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数量

此次拟公开招聘公安协勤人员共120名(其中男性90名、女性30名)。

二、工作性质

此次招聘的协勤是指因公安机关警力不足,临时聘用协助公安机关维护社会治安的辅助力量。

三、报考条件

1、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政治可靠,作风正派,遵纪守法,自愿从事协勤工作;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满18周岁以上(1994年5月1日以前出生)30周岁以下(1982年5月1日以后出生);

3、具有初中以上学历;

4、男性身高不低于165cm,体重不低于55公斤;女性身高不低于160cm,体重不低于45公斤。左右眼单眼裸眼视力均在4.8以上,无色盲,无色弱;双耳无重听,无口吃,体型端正,无残疾,无纹身,无传染病、精神病史,无其他严重疾病。除以上条件外,其他身体条件参照公务员录用人民警察的身体标准执行;

5、仁怀市保安公司在职保安队员不得报考。

四、招聘程序

此次招聘将严格按照报名、资格审查、笔试、体检、面试、政审、聘用的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2年5月2日——2012年5月4日;

2、报名地点:仁怀市公安局;

3、报名方法:此次报名只接受现场报名,报名时须持《仁怀市公安局公开招聘协勤人员报名表》(网上下载或现场领取均可)和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有效学历证书、退伍证明等相关的证明材料(所有证件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1份),以及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同底2寸白底彩色照片4张;

4、为提高本次招聘工作效率,在接受报名时,将预先对报名者进行体能测试。

5、报名时免交报名费。

(二)资格审查

报名人员的资格审查由仁怀市公安局公开招聘协勤人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对经审查符合招聘条件的报考人员,发放准考证。

经审查属实,符合下列条件者予以特别加分。

1、复转军人按服役年限酌情加2-4分,曾在部队立三等功以上者一次性加综合成绩5分;

2、曾因见义勇为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表彰的一次性加综合成绩5分;

3、曾因提供破案线索或直接抓获犯罪嫌疑人或因此受县级公安机关书面表彰奖励的一次性加综合成绩3分。

4、考生系政法系统干部直系亲属或毕业于警校、政法院校的,一次性加综合成绩5分。

(三)笔试

1、考试时间:2012年5月6日9:00--11:00;

2、考试地点及要求:(见准考证);

3、考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时事政治、公安基础知识等;

4、考试成绩将于5月7日起在仁怀市公安局外网(http://www.rhga.gov.cn)进行为期三天公示;

5、按考试成绩排名按2:1比例确定进入体检阶段人员名单(即取前240名进行体检)。

(四)体检

1、体检时间:2012年5月12日-13日;

2、体检医院:(临时通知)

3、体检合格者进入面试阶段,体检不合格者予以直接淘汰;

4、体检情况将于5月14起在仁怀市公安局外网(http://www.rhga.gov.cn)进行为期三天公示;

(五)面试

1、面试时间:2012年5月17日-18日;

2、面试地点:仁怀市公安局;

3、面试主要内容包括举止仪表、语言表达能力、心理素质、综合分析能力等;

4、面试完成后按考生综合成绩(笔试成绩x40%+体能测试成绩x10%+面试成绩x50%)排名按1:1比例确定进入政审人员名单,并于5月19日起在仁怀市公安局外网(http://www.rhga.gov.cn)进行为期三天公示。

(六)政审

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将适时对进入政审阶段人员分别进行政治审查,政审合格的予以聘用,政审不合格的予以淘汰并按综合成绩排名顺次递补。

经审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招聘:

1、有犯罪前科和严重违法乱纪行为,或被司法机关确定为犯罪嫌疑人的;

2、曾因违法犯罪被辞退或者被开除公职的;

3、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

4、配偶、直系亲属和近亲属中有曾被判处死刑或因危害国家安全罪被判刑的,或因其他犯罪正在服刑的;

5、其他不符合招聘条件的。

(七)聘用

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通过仁怀市公安局外网(http://www.rhga.gov.cn)进行为期三天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对经公示后无异议的拟聘用对象,由市公安局组织培训合格后,按照有关用人规定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并安排岗位。

五、聘用人员的管理

(一)聘用人员按《贵州省公安机关协勤人员管理暂行规定》实施管理。

(二)实行临时合同制聘用,一年一聘。聘用人员在聘用期满后,年度考核合格的,市公安局可以继续聘用,并重新签订劳动合同;年度考核不合格的市公安局不再聘用,劳动关系自然终止。

(四)聘用人员的其他管理事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执行。

六、聘用人员的工资及社会保险待遇

1、受聘人员的工资构成:基本工资1350元+逐年递增50元+绩效奖励,在按规定扣除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自缴部分后,由市财政局按照有关文件精神予以按月拨付。

2、被聘用人员必须服从分配,不服从分配者将取消其聘用资格。

3、生活住宿问题参照现有协勤人员解决。

七、监督及其他要求

仁怀市公安局纪委对招考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并接受社会监督,确保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进行。

本《公告》确定的时间、地点,因特殊情况发生变化的由仁怀市公安局公开招聘协警工作领导小组另行通知。

本《公告》由仁怀市公安局公开招聘协勤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852-2231257、2221735

仁怀市公安局2012年公开招聘协勤人员报名表.xls

仁怀市公安局

二O一二年四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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