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富川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2012年公开招聘红绿灯路口协警员简章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更好的维护城区道路交通秩序,结合“文明交通行动计划”和“护卫天使”工作需要,经县人民政府批准,拟公开招聘12名交通协警协助民警加强红绿灯路口管理、疏堵保畅、交通整治、交通安保等工作(其中男性4名,女性8名)。招聘简章如下:
一、招聘条件
1、在县城能够自行解决住所、热爱道路交通管理工作,责任心强;
2、身体健康,相貌端正,年龄在23周岁以下(含23周岁);男性身高不低于1.75米;女性身高不低于1.65米;条件特别优秀的放宽到25周岁。
3、具有中专(含)以上学历,具备一定的口头表达能力、文字书写能力以及计算机应用能力,能胜任交通管理协警员职责;
4、坚持四项基本原则、作风正派、品行端正,遵纪守法,本人及其家庭成员无治安、刑事处罚记录。
中共党员、复员军人、公安、政法院校毕业生和有特长者(如:公文写作、精通计算机应用基础知识及体育、文艺等)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二、招聘程序
(一)招聘程序和时间安排
1、招聘程序:按照招聘计划发布招聘简章、报名及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政审、培训、聘用的程序进行。具体招聘工作由用人单位富川瑶族自治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按照招聘程序实行公开竞争性招聘。
2、报名时间:本招聘简章公布之日起至2011年2月20日止。
3、报名地点:应聘人员可到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综合中队办公室领取报名登记表进行报名。联系人:唐开仁,联系电话:7882510手机:13607847799网上报名邮箱:fcjtgldd@163.com
4、报名要求:报名时须携带本人户口雹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及相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应聘人员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交近期同底1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
(二)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由用人单位对应聘本单位拟聘岗位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确定笔试人员。
(三)笔试
确定笔试人员后进行笔试,考试内容:时事政治、交通法律法规、公文写作、计算机操作。具体考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面试
由县委政法委、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县公安局交管大队组成面试考核小组,对符合招聘资格的应聘人员进行面试。
1、面试内容:主要考核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应聘者拟承担应聘工作岗位的综合分析能力、临场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举止仪表等。
2、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和政审
1、综合笔试、面试后,组织入围人员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考《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自行承担。
2、应聘人员经笔试、面试、体检合格后,由用人单位组织对应聘人员政审。
3、如遇拟聘岗位进入面试缺位或面试、体检不合格的,由用人单位报请县人民政府同意,在其余符合招聘资格人员名单中按分数排列从高到低依次递补确定新应聘人员。
(六)办理聘用手续
1、经笔试、面试、体检和政审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天。
2、公示合格人员报请县人民政府批准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后进行为期7天的培训,培训结束后进行上岗资格考试,考试成绩合格的由用人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与其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聘用期为1年(含试用期)。聘用期满后,根据考核评鉴结论,对表现较好,能胜任工作的予以续签合同。对被聘用人员的日常管理纳入用人单位在职在编干部队伍管理范畴。
三、薪酬待遇
根据贺州市委、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若干意见》(贺发[2011]29号)文件精神,本次招聘协警员的工资福利待遇由县财政全额负担。被聘用人员每月工资1800元(含个人需缴纳的部分社会养老保险金、医疗保险金、失业保险金),聘用单位按照规定为被聘用人员缴纳大病救助保险金。
本简章未尽事宜,按相关政策处理。本简章由富川瑶族自治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负责解释。
附件:富川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聘用协警员报名登记表.doc
富川瑶族自治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二〇一一年一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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