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防城港市公安局2011年公开招聘50名治安巡防队员简章
摘要:广西防城港市公安局2011招聘50名治安巡防队员报名时间:即日起至1月21日止,工作日9:00至17:00。
为切实提高社会治安防控能力,维护社会治安稳定,增强群众安全感,打造平安防城港,根据工作需要,防城港市公安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治安巡防队员,具体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对象
18至30周岁,男性,具有高中学历。退伍军人、公安院校毕业生、持小车、摩托车驾驶证者优先。
二、招收名额
50名。
三、资格条件
1、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口吃、无色盲、无重听,单眼裸视力在4.6(含)以上。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热心维护社会治安,愿意从事治安巡防工作。
3、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曾被治安处罚、刑事处罚、劳动教养、收容教育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因违法违纪正被调查处理的;
(4)其他不符合报名条件的。
四、招聘程序
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能测试——体检——考察——试用——正式聘用。
(一)报名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1月21日止,工作日9:00至17:00。
2、报名方式:
①网上报名。报考人员按要求填写报名表,并连同个人相片、身份证、毕业证或退伍证打包发至邮箱 suli86169@163.com。
②现场报名。报考人员到防城港市公安局巡逻警察支队(港口区东兴大道,市看守所后面)报名。报名时携带本人身份证(如未办理身份证,需提供户口本)、毕业证或退伍证、驾驶证等有效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近期同底板1寸彩色免冠照片2张。
(二)面试、体能测试、体检、考察
(三)聘用
经考察、体检后,确定拟聘用对象、办理报道和聘用手续。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道,对逾期不报道或发现有弄虚作假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工种、福利待遇
被聘用的城区治安巡防队员,由市公安局进行管理,统一着装在市城区执行治安巡逻及协助民警维护社会治安任务,试用期三个月,工资面议;试用期满且表现合格者正式签订聘用合同,并按规定购买相关保险。
联系人:苏警官、蔡警
联系电话:0770-6101328
附件:报名表.xls
防城港市公安局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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