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2011年政法干警招录报考公安机关体能测试合格的考生参加体检公告
各位考生:
按照《黑龙江省2011年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部署,本次政法干警招考的体能测试工作已经结束。为做好2011年政法干警招录的体检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体检的对象
参加2011年全省政法干警招录报考公安机关且参加体能测试合格的考生,参加本次体检。
二、体检的时间和集合地点
时间:2011年12月25日上午7:30。
集合地点:黑龙江省公安厅正门(哈尔滨市南岗区中山路145号)。
三、有关要求
参加体检的考生必须携带以下相关证件:
(一)本人身份证、面试准考证、2寸免冠照片1张。
(二)按照省物价部门规定的体检收费标准,按体检项目实际发生的费用收费。
(三)考生在体检前一天请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受检前要空腹。
(四)考生必须按照规定的时间到达现场进行签到和资格审核,并听从工作人员的指挥,自觉遵守体检现场纪律,违纪者将取消体检的资格。
(五)逾期未到者,按弃权处理。
黑龙江省公安厅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二十日
编辑推荐:
温馨提示: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长理培训网站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责任编辑:长理培训)
点击加载更多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