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话:0731-83595998
导航

四川省司法厅2011年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班体检公告

来源:[db:来源] 2015-08-18 13:05

根据中共四川省委政法委、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中共四川省委编办、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四川省人民检察院、四川省教育厅、四川省公安厅、四川省司法厅、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四川省公务员局《2011年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班招录公告》有关规定,现就体检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根据招录职位及名额,在体能测试达标的考生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体检的人员(名单附后)。

二、体检由省司法厅组织实施。于2011年12月13日前在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具体日期电话通知考生,请考生务必保证报考信息表上所留的电话畅通,确保能够按时参加体检。如因考生所留电话错误、停机、关机等,导致无法通知考生参加体检的,视为考生放弃体检,责任由考生自负。

三、体检的项目和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未作规定的职位或项目,按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经请示省公务员局,报考司法行政系统监狱职位的,体检时均执行“单侧裸眼视力低于4.8,不合格。”

四、体检合格的考生,由招录单位组织进行考察。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缺额,按规定在参加面试的人员中按总成绩高低依次递补。

特此公告

四川省司法厅2011年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班体检名单.xls

四川省司法厅政治部

二○一一年十二月九日

编辑推荐:

下载Word文档

温馨提示: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长理培训网站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责任编辑:长理培训)

网络课程 新人注册送三重礼

已有 22658 名学员学习以下课程通过考试

网友评论(共0条评论)

请自觉遵守互联网相关政策法规,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观点!

最新评论

点击加载更多评论>>

精品课程

更多
10781人学习

免费试听更多

相关推荐
图书更多+
  • 电网书籍
  • 财会书籍
  • 其它工学书籍
拼团课程更多+
  • 电气拼团课程
  • 财会拼团课程
  • 其它工学拼团
热门排行

长理培训客户端 资讯,试题,视频一手掌握

去 App Store 免费下载 iOS 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