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市公安系统011年秋季录用人民警察体检的通知(四)
一、体检报到时间、地点 报考2011年宁德市基层政法干警定向培养招考人员经面试进入体检名单的考生(递补对象),请于2011年12月13日(星期二,上午8︰00-12︰00,下午3︰00-5︰30)到宁德市公务员局公务员管理科报到。2011年12月14日上午7︰30在宁德市公务员局集中,乘车集体前往医院体检。
公安机关录用公务员,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国人部发〔2005〕1号)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的要求执行。招考职位对视力的具体要求,见宁德人事人才网http://www.fjndrs.gov.cn,宁德市公务员局《关于2011年秋季宁德市公安系统录用人民警察体检的通知》(二)附件2备注栏中的具体要求。人社部发〔2010〕82号文规定,《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中的所有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体检项目进行的体检,考生如有其中体检项目不合格的,体检结果直接判定不合格。《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体检项目,按有关规定执行。
1、参加体检考生要携带笔试准考证、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同底一寸相片1张及体检费,未按时报到及准时参加体检以弃权处理。
3、请考生近期保持手机、电话畅通,以便联系,随意更改通讯号码无法联系的责任自负。宁德市公安局人事科将通过短信或电话方式通知,请考生接到信息后及时回复确认信息或打电话确认,或考生看到本通知可拨打0593-2972355确认。
联系电话:宁德市公安局人事科,05932972210;
监察室:0593-2918815;
宁德市公务员局
二0一一年十二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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