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市公安系统2011年秋季录用人民警察体检通知(二)
一、体检报到时间、地点
报考本市公安系统公务员经面试进入体检名单的考生(报考其他职位体检时间见本网站通知一),请于2011年12月1日(星期四,上午8:00-12:00,下午3:00-5:30)到宁德市公务员局公务员管理科报到。2011年12月2日上午7:30在宁德市公务员局集中,乘车集体前往医院体检。二、体检标准 公安机关录用公务员,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国人部发[2005]1号)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的要求执行。各招考职位对视力的具体要求,见福建省考录网www.fjkl.gov.cn或宁德人事人才网www.fjndrs.gov.cn《2011年秋季宁德市政府系统招考简章》备注栏中的具体要求,或见本通知附件2。人社部发[2010]82号文规定,《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中的所有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体检项目进行的体检,考生如有其中体检项目不合格的,体检结果直接判定不合格。《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体检项目,按有关规定执行。
三、随带证件材料
2、在职报考者报名时未能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的,最迟应于参加体检前提交所在单位同意其报考、同意辞职或已解除聘用(劳动)合同的证明,否则取消体检资格。
联系电话:宁德市公安局人事科,05932972210;宁德市公务员局公务员管理科,0593-2870935;监察室:0593-2918815;宁德市公务员局地址: 宁德市蕉城南路72号(宁德市干部学校院内)
2、 2011年秋季宁德市公安系统录用人民警察招考简章及视力要求
宁德市公务员局
二0一一年十一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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