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攀枝花市2011年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班面试资格复审公告
根据中共四川省委政法委、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中共四川省委编办、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四川省人民检察院、四川省教育厅、四川省公安厅、四川省司法厅、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四川省公务员局《2011年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班招录公告》规定,现将报考我市公安系统进入面试资格复审考生名单及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进入资格复审考生
根据考生的笔试总成绩,按照招考职位录用名额的3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名单。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可一并进入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者,参加面试;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由此出现的缺额,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递补人员。
进入资格复审考生名单附后。
二、资格复审时间
2011年11月23日—11月24日,上午8:30—11:30,下午15:00—18:00。
11月24日18:00时前未来资格复审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三、资格复审地点
攀枝花市人事考试中心会议室(攀枝花市东区炳草岗机场路12号3号楼3楼,市政务中心旁,乘坐11路、12路公交车可到达)。
四、资格复审所需材料
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应携带《2011年四川省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班报考信息表》一份(贴上照片)、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退伍证、户籍证明(明确了招收范围的职位)和招录单位要求的其它证书、手续原件及复印件,于指定的时间到指定的地点进行资格复审。其中,几种特殊报考对象,还须具备以下手续:
1.新就业的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社会组织中,试用期(见习期)未满参加本次招考的,须出具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同意其报考的手续。
2.委培生、定向生须由原委培、定向单位出具同意报考的手续。
3.基层服务人员需出具服务证书、服务期满考核鉴定及相关证明材料;
4.国家有其他特殊规定的,从其特殊规定。
五、面试通知书发放
资格复审合格者,缴纳面试考务费80元后,领取《面试通知书》,面试时间、地点见《面试通知书》。考生凭《面试通知书》和身份证参加面试。
攀枝花市2011年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班面试资格复审考生名单.xls
中共攀枝花市委政法委
攀枝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攀枝花市公安局
二O一一年十一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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