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江市2011年度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及法检系统考录公务员体检公告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的统一部署和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统筹安排,我市2011年度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及法检系统考录公务员工作已进入体检阶段。现将体检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体检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公务员体检标准,全面、客观、准确地检查考生的身体健康状况,确保我市新录用公务员的身体素质。
二、体检时间和集中地点
体检时间为2011年11月23日。考生于当日7:10到达沃尔玛广场(可乘5路、15路、25路公交车)集中,8:00到达授检医院。逾期未到视为自动放弃。
三、体检项目与标准
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执行。人民警察职位的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2号)执行,其中视力要求按照职位表的备注栏执行。
四、体检有关问题
1、《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中的所有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除《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规定的项目外,如难以确诊或考生有疑问,医院可组织专家做进一步的检查,或由考生提出复检。复检应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之日起七日内向市公务员局递交书面复检申请,经主检医生同意后,到指定的医院进行复检。复检费用自理,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经过体检难以给出明确结论,医院建议进一步检查的,不属于复检。
2、视力检查点需全程封闭,一次只留1名考生在视力检测室进行检测,并由市纪委派员重点监督。
3、考生血液抽完后,由市人事、公安、纪检部门到场,监督授检医院对考生血样加密,其加密号码单由上述单位抽调人员密封签字。
4、对在体检前自动放弃的考生,可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报考人民警察职位的考生在体能测评合格者中)依次递补。自动放弃要以书面形式到市公务员局办理放弃手续。对出现体检或考察不合格、体检后考生自愿放弃、录用审批资格条件不符等情况,不再进行递补。
5、考生体检结果在九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予以公布。
五、注意问题
1、考生须于当日7:10之前空腹到达沃尔玛广场,否则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2、每位考生须带好《居民身份证》、《笔试准考证》或《面试准考证》、书写笔、近期免冠二寸照片(与报名表上的照片同底)一张及医院收取的体检费230元。
3、考生应遵守体检纪律,服从工作人员管理,不得携带通讯工具,否则按规定清理出场,取消体检资格。
4、体检时,考生不得请人代检,对弄虚作假,隐瞒实情,致使体检结果失实的考生,取消录用资格,五年内不得在本省范围内报考公务员。是学生的开除学籍,是在职人员的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附:
1、法检系统考录公务员体检名单
2、政法干警体检名单
中共九江市委组织部
九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O一一年十一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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