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2011年政法干警招录报考基层公安机关考生资格复审告公告
根据《2011年山西省政法干警培养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招录公告》的有关要求,2011年山西省政法干警招录资格复审工作定于2011年11月25日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本职位招考人数的2倍依次在体能测评达标的考生中确定,法律硕士职位按照本职位招考人数的4倍确定。(体能测评达标人数不达2倍的按实有达标人数确定,具体名单附后)。
时间:2011年11月25日8:00至12:00。
三、提供材料
2、已退役士兵须持身份证、退伍证、毕业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和当地民政部门出具的身份证明,已就业的退役士兵同时须持就业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
四、注意事项
2、资格复审不合格出现空缺时,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从体能测评合格人员中依次递补。
山西省公安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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