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张店区交警大队2011年招聘交通协管员简章
随着张店中心城区面积的不断扩大,特别是新城区六纵十横16条主要道路45个主要路口交通流量的增加,为更好维护中心城区的道路交通秩序,经市政府批准,我市决定增招30名“4050”失业人员在张店城区担任交通协管员,交通协管员每人每月基础工资1100元(含个人社保),另每人每月100元考核奖,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发放劳保用品。
招聘条件:
1、持《就业失业登记证》的失业人员,优先招聘持《特困证》、“零就业家庭”成员、一户两代失业、夫妻双方失业、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等就业困难人员;
2、张店区常住城镇户口居民,男性,年龄40-50岁;
3、身高1米65以上,初中以上文化程度,遵纪守法,无违法犯罪记录;
4、双眼矫正视力在4.8以上,身体健康,无残疾,能胜任室外艰苦工作。
请有报名意向人员于2011年11月17日—11月23日(周末除外),上午:8:30-11:30,下午1:30-5:00,携带相关证件到张店区昌国路88号淄博陶瓷科技城主楼东厅(国际会展中心)2016房间。咨询电话: 3181774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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