舟山市2011年招录人民警察学员体检相关事项的通知
根据《2011年浙江省公安、司法行政系统招录人民警察(司法助理员)学员公告》精神,我市体检定于2011年11月11日(星期五)进行,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各位入围体检的考生,请于11月10日(星期四)下午3:00,携带本人身份证及两寸彩照一张到舟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新城海天大道681号市政府东一号楼)三楼会议室集中开会。
参加会议的考生,必须本人亲自参加,务必准时参加,逾期不候。
舟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O一一年十一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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