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2011年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笔试最低分数控制线
现将2011年湖北省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笔试最低分数控制线公告如下:
一、计分方法
总成绩按100分折合计算。笔试总成绩=(公务员笔试各科目成绩之和÷公务员笔试各科目试卷满分之和)×50 +(教育考试笔试各科目成绩之和÷教育考试笔试各科目试卷满分之和)×50。
二、最低分数控制线
(一)专科试点班
应考各科成绩不为0分,总分不低于35分,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不低于35分;
(二)专升本和第二学士学位班
应考各科成绩不为0分,总分不低于35分,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不低于35分;
(三)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班
应考各科成绩不为0分,总分不低于40分,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不低于40分。
考生达不到公布的最低分数控制线,不能进入资格复审和面试;高出最低分数控制线的,按职位招录计划与资格复审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资格复审人员。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将于近日在湖北人事考试网公布,请考生留意。
资格复审结束后,通过最低分数控制线的人数达不到计划录用人数与面试人选1:3比例的招考职位,将通过调剂补充人选。
经初步统计,全省有10余个职位需要面向考生公开调剂,调剂职位将统一在湖北人事考试网发布。
中共湖北省委组织部
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湖北省公务员局
二〇一一年十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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