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2011年政法干警招录培养面试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
面试入闱人员须参加现场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的时间地点等有关安排将于近期公布,请考生关注网站公告。资格审查时,考生须提供以下材料:
1、考试报名表和笔试准考证(均在报名网站打印)( 点此进入报名系统);
2、身份证、毕业证、职位要求的有关证件或证明材料(均需原件及复印件);
3、下列人员还需提供下述相应材料:
(1)退役士兵提供退役证(需原件及复印件)。
(2)2009、2010年毕业至今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普通高校毕业生,需提供原毕业学校或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出具的档案保管证明。
(3)我省招募的“三支一扶”等四个项目服务期满人员,需提供有关部门出具的到2011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证明。其中:选聘到村(社区)任职的高校毕业生(即大学生“村官”),要提供由县级组织部门出具的相应证明;三支一扶服务期满人员要提供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需提供西部计划全国项目办盖章的服务期满认定证书。
4、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需交3张与准考证同底照片及面试费30元。
对不符合报考条件和职位资格条件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并按规定进行递补。递补由各设区市考录主管部门或省直招录机关电话通知考生。递补人员名单将于面试前在报名网站统一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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