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2011年定向招录培养基层政法干警笔试成绩及有关事宜公告
一、笔试总成绩合格分数线。2011年重庆市定向招录培养基层政法干警笔试总成绩合格分数线为40分。其中,公务员笔试科目每科满分100分,教育考试笔试科目每科满分150分,笔试总成绩计算公式如下:
二、成绩查询
(一)考生登录本网站进入“成绩查询”栏,通过输入本人姓名和准考证号的方式,可详细查询本人的笔试总成绩、单科成绩、本人所报职位进入面试最低分数线及本人在所报职位笔试成绩的排名情况。
(二)请未打印报名信息表的考生,于2011年10月31日至11月1日期间凭本人身份证号、姓名及报名序号登陆报名系统打印。
(三)请忘记准考证号的考生,登陆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网址 http://www.cqhrss.gov.cn/u/cqhrss/)首页,依次点击“在线服务”——“成绩查询”——“找回准考证号”栏,输入本人姓名和身份证号码即可找回准考证号。
(四)若对考试成绩有疑问的考生,可申请对本人考试成绩进行核查。客观题成绩原则上不进行核查,要求对主观题科目核查成绩的,由考生本人持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于公布考试成绩3个工作日内,向市人事考试中心(地址:渝北区新牌坊一路1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大楼三楼301房间)提出申请,填写《人事考试核查成绩申请表》,市人事考试中心在公布成绩5个工作日内,将核查的成绩通知考生本人。
三、工作安排
(一)现场复审报名资格。按照公告规定,复审报名资格由招录区县(自治县)、市级部门负责。请进入面试的考生,持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具体应提供本人毕业(学位)证、身份证、户口簿和报名信息表等相关材料】按时到指定地点进行报名资格复审。具体安排详见附件1。
(二)现场复审报名资格、面试及体检安排,详见附件1。
四、招录指标调整。按照公告规定,因部分招录职位达不到笔试开考比例、面试比例减少招录指标,具体情况详见附件2。
附件:2011年下半年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复审报名资格工作安排表.xls
招录指标调整一览表.doc
二○一一年十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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