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2011年公开招考公安、监狱人民警察体能测评时间
体能测评与资格原件审核
公安特警(防暴)职位、监狱从事服刑人员管理工作职位需进行体能测评。笔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笔试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申论(医学综合知识)成绩,笔试成绩为200分制]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据各职位招考计划数与参加体能测评人选1:4的比例确定参加体能测评人选名单。
招录职位参加体能测评的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照该职位的实际人数进行体能测评。体能测评标准和项目按照《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8号)执行。体能测评不合格及未按照要求参加体能测评的人员,不能进入面试。
体能测评时间:2011年11月19日至11月20日。
各招录机关需在11月20日前对参加体能测评和进入面试人选的资格证书原件、报名登记表等材料进行复审。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的,取消该报考人员参加体能测评和面试的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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