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2011年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教育入学考试优惠加分公示
根据《2011年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政法[2011]22号)文件精神,为鼓励高学历退役士兵报考试点班,对应征入伍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后报考试点班的,教育考试笔试成绩总分加10分。
经设区市招考办和省教育考试院对考生毕业证、退役军人证原件等材料层层审核,并商请省教育厅和省民政厅有关部门协助验证把关,现对全省各考点符合优惠加分条件的170位考生进行公示。
公示期:2011年10月15日-21日。
举报电话:079186765370、079186765368。
公示期间,如发现并查实弄虚作假、不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将取消该生优惠加分并严肃处理。
优惠加分考生名单见附表。
江西省教育考试院
二〇一一年十月十四日
附表: 2011年政法干警教育优惠加分名单公示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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