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自治区2011年考试录用公安特警资格复审时间
资格复审
2011年10月17、18日,每天9︰30—19︰00时(中午不休息)。
伊犁、喀什、和田和阿克苏地区人事局分别负责本地区特警职位的资格复审。
4、有关要求:
(1)免试《汉语基础知识》的人员,须提供国家颁发的中国汉语水平等级考试HSK6级及以上或中国少数民族汉语水平等级考试(MHK)三级甲等及以上证书;
(3)自治区选聘到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含村村都有大学生工程人员)和“三支一扶”人员须提供地州市以上组织、人事部门相关证明;
(5)新疆户籍人员子女须提供父母新疆户籍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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