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话:0731-83595998
导航

四川省甘孜州2011年考试录用113名公安特警公告

来源:[db:来源] 2015-08-18 13:08

摘要:四川省甘孜州2011年考试录用113名公安特警网络报名时间为2011年9月23日-9月28日;资格复审时间:2011年12月21日至23日

  根据工作需要,按照《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和《公安部关于切实加强公安特警队伍建设的意见》等规定,经省委政法委、省人社厅、省公安厅、省公务员局同意,公开考试录用甘孜州公安特警11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共113名。具体职位见《2011年甘孜州考试录用公安特警职位表》。
  (一)招考对象
  特警3、特警4职位招考藏语、藏汉双语及相关专业毕业生。
  (二)招考范围
  三、报考条件
  (二)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热爱社会主义制度。
  (四)特警1、特警2职位要求具备大专及以上学历,其中退役士兵高中学历、体育学校中专学历毕业生也可报考;特警3、特警4职位要求具备相关专业中专及以上学历。
  (六)报考特警1、特警2职位的退役士兵还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2.在藏区服役2年以上;
  4.在海军陆战队、空降部队、团级以上特种侦察或侦察部门、武警特警队服役1年以上。
  1.获市(州)以上综合性运动会或单项竞赛个人前五名。
  (八)符合招考职位所要求的其它条件
  1.参与、支持、资助民族分裂活动的,参与、支持打、砸、抢、烧等违法活动的,包庇、窝藏、纵容各类违法人员的,捏造、散布破坏社会稳定谣言和虚假信息的,参与民族分裂破坏活动相关的游行、示威、集会、静坐等不法活动的;
  3.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5.道德败坏,有偷窃等不良行为的;
  7.配偶、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近姻亲、其他社会关系中有犯罪嫌疑,已立案尚未结案的;
  9.批准录用后拒不到用人单位报到被取消公务员报考资格未满三年的;
  11.在部队服役期间因违反纪律受严重警告(含)以上处分的。
  本次考试采用网络报名。网络报名工作由省人事考试中心统一组织,资格审查工作由甘孜州委政法委、州纪委、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州公安局、州公务员局负责。资格审查包括网络报名时的资格初审、面试前的资格复审及考察工作中的资格确认三个环节。在任一环节中发现报考者不符合职位条件的,均可取消其报考或录用资格。
  1.选择职位。报考者登录网站,认真阅读“公告”,了解招考职位的具体情况,选择符合条件的职位报名。
  (二)资格初审。招考单位根据报考者在网络上填报的材料、上传的照片,严格对照职位要求,在网上进行资格初审,并在报考者报名后的1个工作日内提出审查意见。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审查不合格的,应说明理由。对照片质量不符合要求的,应提示考生重新上传照片。全部资格审查工作应于9月29日前结束。资格初审不合格的,不能参加考试。
  (四)打印准考证。报名成功并缴费的考生,凭身份证号、姓名,于2011年10月24日至10月29日24:00登录网站打印本人准考证,并在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不含旧版临时身份证和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到指定考点参加考试。逾期不打印准考证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考生自负。
  已缴费并打印了准考证的考生,于2011年12月21日至23日携带以下手续到甘孜州公安局进行资格复审:
  2.《四川省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信息表》2份(贴上照片)。
  4. 以具备藏区常住户口的退役士兵身份报考特警1、特警2职位的人员,以及报考特警3、特警4职位的大专及以下学历人员须出具户籍证明。
  6.公安部门、监狱劳教系统,国家安全部门、机要部门的人员,须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出具所在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其报考的手续。
  8.国家有其他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
  六、考试
  考试总成绩按满分100分计算。特警1职位、特警2职位笔试科目为《申论》、《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各占总成绩的15%,技能测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30%。特警3、特警4职位笔试科目为《申论》、《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验》、《藏语文》,《申论》、《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各占总成绩的15%,《藏语文》占总成绩的10%,技能测试成绩占总成绩的3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30%。
  (一)笔试和《藏语文》考试
  (二)心理素质测试
  (三)技能测试
  技能测试按照公安部颁布的《公安民警体育锻炼标准》(1996年5月制定)设定测试项目和评分标准。测试项目男性为100米跑、1500米跑、立定跳远、铅球(5千克)、引体向上;女性为100米跑、800米跑、立定跳远、铅球(4千克)、仰卧起坐。特警1、特警2职位测试项目每项各占考试总成绩的8%,特警3、特警4职位测试项目每项各占考试总成绩的6%。技能测试须4个及以上项目达到及格标准,否则不能进入下一考录环节。
  (四)面试
  面试时间为2011年12月24日-26日。进入面试人员凭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面试通知书参加面试。面试具体安排见面试通知书。
  (五)体能测评
  体能测评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安部、国家公务员局《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人社部发[2011]48号)执行。测评项目男性为:10米×4往返跑、1000米跑、纵跳摸高;女性为10米×4往返跑、800米跑、纵跳摸高。
  (五)加分项目
  2.因战或因公致残被评为六级伤残的公安民警的子女,在其笔试成绩折合后加3分;荣立个人一等功的公安民警的子女,在其笔试成绩折合后加2分。
  上述加分项目第2.3项不累加,按其中最高一项加分。
  在本次报考前已享受上述加分照顾录用为公务员(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的考生,参加本次招考不再享受同项目的加分。
  面试后,根据折合后的考试总成绩,按照进入体检人数与职位录用名额1.3: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总成绩相同的,特警1、特警2职位依次以技能测试、《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申论》、面试成绩高低确定名次,特警3、特警4职位依次以技能测试、《藏语文》、《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申论》、面试成绩高低确定名次,依次确定进入体检人选。对实际参加面试人数达不到该职位录用名额3倍的职位,进入体检的人员,其考试总成绩不得低于本次招录特警考试中本州达到比例的职位进入体检人员的最低考试总成绩。
  八、考察
  九、公示
  十、录用审批及试用期
  被录用人员凭录用通知办理有关手续,按时报到。超过规定时间不报到者,取消录用,并在三年内取消其再报考公务员的资格。
  (二)新录用的公安特警,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经用人单位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任职,并按照评授警衔的规定报批警衔。不合格人员取消录用。
  本次考录设立考录监督小组,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甘孜州委政法委监督电话:(0836)2835137
  甘孜州公安局监督电话:(0836)2811415转6025
  本公告同时在四川人事考试网www.scpta.gov.cn、甘孜人事考试网www.gzrsks.gov.cn


  甘孜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甘孜州公务员局

编辑推荐:

下载Word文档

温馨提示: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长理培训网站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责任编辑:长理培训)

网络课程 新人注册送三重礼

已有 22658 名学员学习以下课程通过考试

网友评论(共0条评论)

请自觉遵守互联网相关政策法规,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观点!

最新评论

点击加载更多评论>>

精品课程

更多
10781人学习

免费试听更多

相关推荐
图书更多+
  • 电网书籍
  • 财会书籍
  • 其它工学书籍
拼团课程更多+
  • 电气拼团课程
  • 财会拼团课程
  • 其它工学拼团
热门排行

长理培训客户端 资讯,试题,视频一手掌握

去 App Store 免费下载 iOS 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