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甘孜州2011年考试录用113名公安特警报考条件
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政治权利。
(二)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热爱社会主义制度。
(三)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具有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四)特警1、特警2职位要求具备大专及以上学历,其中退役士兵高中学历、体育学校中专学历毕业生也可报考;特警3、特警4职位要求具备相关专业中专及以上学历。
(五)年龄在18周岁以上,25周岁以下(1993年9月23日以前、1985年9月23日以后出生)。
(六)报考特警1、特警2职位的退役士兵还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具备藏区常住户口;
2.在藏区服役2年以上;
3.在部队团以上单位组织的比武竞赛中获得射击、擒拿搏击或者军事全能比赛个人前五名;
4.在海军陆战队、空降部队、团级以上特种侦察或侦察部门、武警特警队服役1年以上。
(七)报考特警1、特警2职位的体育院校以及其他院校体育专业毕业生还须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获市(州)以上综合性运动会或单项竞赛个人前五名。
2.被授予运动健将或一级运动员、二级运动员、三级运动员称号。
(八)符合招考职位所要求的其它条件
(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人民警察:
1.参与、支持、资助民族分裂活动的,参与、支持打、砸、抢、烧等违法活动的,包庇、窝藏、纵容各类违法人员的,捏造、散布破坏社会稳定谣言和虚假信息的,参与民族分裂破坏活动相关的游行、示威、集会、静坐等不法活动的;
2.受过刑事处罚、治安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3.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4.曾被辞退或被开除公职的;
5.道德败坏,有偷窃等不良行为的;
6.配偶、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近姻亲、其他社会关系中有被判处死刑或者正在服刑或者在境内外从事颠覆我国政权活动的;
7.配偶、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近姻亲、其他社会关系中有犯罪嫌疑,已立案尚未结案的;
8.在人事考试中违规违纪被取消公务员录用考试资格的;
9.批准录用后拒不到用人单位报到被取消公务员报考资格未满三年的;
10.在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现役军人以及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人民警察)的其他情形的。
11.在部队服役期间因违反纪律受严重警告(含)以上处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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