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2011年从公务员四级联考未录用的考生中择优录人民警察公告
摘要:广东省2011年从公务员四级联考未录用的考生中择优录人民警察报名时间为2011年9月14日9:00至9月16日16:00。
一、录用对象 录用对象为我省2011年公务员“四级联考”(3月27日笔试)笔试成绩合格(珠三角地区为100分以上,非珠三角地区为90分以上)但未被录用的考生。报考者应符合《广东省201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相关规定和录用职位条件要求。
二、录用程序 本次录用通过网上报名及资格复审、体能测评、面试、体检、考察和公示等程序,合格的择优录用为公务员。
(一)网上报名 报名采取自愿诚信原则,报考者登录广东省人事考试局公务员考试网(www.humanassess.com.cn)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时间为2011年9月14日9:00至9月16日16:00。
每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职位,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职位。报名时使用的身份证号码必须与原报考使用的身份证号码一致。参加我省2011年公务员“四级联考”中体能测评、体检或考察不合格人员,自愿放弃面试或体检、考察、录用资格的人员,有弄虚作假或有作弊行为的人员,以及已录用或拟录用人员,不得报名。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报名的考生视为自愿放弃报考资格。报考者不需交纳报名考务费用。
(二)资格复审 按考生笔试成绩高低顺序和招录职位数3倍的比例确定拟资格复审对象名单,并在发布招考公告的网站公布。
(三)、体能测评 体能测评时间为2011年9月21日,由广东省公安厅按照2011年新制订的《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及相关实施细则组织实施(具体测评时间、地点等事项另行通知)。体能素质测评不合格者不能参加面试。
(四)、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和录用 体能测评合格的人员,确定为面试对象。面试时间为2011年9月23日,地点另行通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和录用等环节的工作按照《广东省201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相关规定组织实施。
三、注意事项 (一)准考证是考生参加体能测试、面试、体检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遗失不补。考生参加体能测评、面试、体检时,均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证件不齐者,取消相应资格。
本公告及报考相关要求的附件同时在广东人事网、广东省人事考试局公务员考试网和平安南粤网上发布,由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公安厅负责解释。
附件:1、 2011年广东省公安厅招录公务员职位表
二○一一年九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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