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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2011年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招考报名时间:8月22-28

来源:[db:来源] 2015-08-18 13:09

一、报考程序

(一)查询职位

我省2011年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采取公务员考试和教育入学考试一并统考的方式进行。招考招生公告、职位表和报考指南于8月19日在湖北省人事考试网(www.hbrsks.gov.cn)“2011年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专栏”发布。

(二)网上报名

1、提交报考申请。报考人员可在2011年8月22日8:00至2011年8月28日17:30期间登录湖北人事考试网,提交报考申请。报考人员根据职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选择职位,只能选择一个符合条件的职位报名,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报考人员须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报考者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骗取考试资格的,给予其取消本次报考资格且5年内不得报考公务员的处理。

2、网上初审报考资格。网上资格初审由招录机关负责。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资格初审未通过的人员,应说明理由;对填报材料不全的,应注明缺失的内容,并退报考人员补充。已经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改报职位,8月28日17:30以前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以改报其他职位。8月28日17:30以后,考生不能再改报其他职位。截止8月29日12:00未进行资格初审的,视为审核通过。

3、查询资格初审结果

报考人员于2011年8月23日8:00至8月29日12:00期间登录湖北人事考试网查询资格初审结果。报考申请尚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可以改报其他职位。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为引导考生合理选择职位,报名期间,省人事考试院将开通网上实时显示报名人数功能,考生可在线查询网上报名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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