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公安系统2011年招考人民警察学员公告
导读:本次考试一律采取网络报名和缴费的方式进行。网上报名时间为8月8日10:00至8月12日12:00,网上缴费时间为8月8日10:00至8月12日18:00,网上下载准考证时间为8月31日10:00至9月1日18:0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的有关要求,上海市公务员局、上海市公安局组织实施2011年本市公安系统人民警察学员招考工作,计划招考公安系统人民警察学员700名(女性比例为10%)。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对象和条件
上海生源或具有上海市常住户口(高校集体户口除外),2010届与2011届取得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专(高专、高职)及其以上学历的人员。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考试报名办法
(二)实行告知承诺制。考生报名时,须按照公布的报考条件和职位要求,如实填写《公安系统人民警察学员考试报名信息表》。如不符合报考条件而发生后果的,责任自负。
三、考试方法和内容
(二)笔试时间定于9月3日。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准时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携带本人的准考证和身份证。
(四)笔试成绩合格的考生参加由上海市公安局统一组织的面试,面试包括心理测试、结构化面试和体能测评。面试通知将在“上海公安门户网”(http://www.police.sh.cn/)发布。来自www.Examw.com
四、体检和考察
(二)体检合格后,由上海市公安局负责对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和任职资格等进行综合考察。
五、录取方式
六、招考职位及资格条件
七、在校待遇
八、毕业与就业去向
九、招考咨询与监督
政策咨询电话:28957596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24022726
监督电话:22020775、22020791
二〇一一年八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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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馨提示: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长理培训网站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责任编辑:长理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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