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西南州2011年公务员(警察)面试名单及面试公告
根据《贵州省2011年省、市、县、乡四级机关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考公务员简章》、《贵州省2011年法院、检察院、公安(森林公安)、司法机关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考人民警察和人民警察学员简章》、《贵州省2011年定向招录乡镇机关公务员和从优秀村干部中考录乡镇机关公务员简章》(以下简称《招考简章》)的规定,黔西南州2011年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考公务员和人民警察(人民警察学员)、向招录乡镇机关公务员和从优秀村干部中考录乡镇机关公务员资格复审工作已结束。为做好我州的面试工作,现将有关工作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黔西南州公务员招考办公室
本次面试工作在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及省公务员局的统一领导下进行,由州公务员招考办公室组织实施,接受同级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 二、面试时间和地点
全州统一面试时间为2011年7月15日。 按照相对集中、方便考务工作的原则,本次面试设1个考区,设在兴义市,2个考点(兴义市云南路小学考点和兴义市红星路小学考点),面试工作由州公务员招考办公室统一组织实施。
三、面试对象
职位进入面试考生名单详见《黔西南州2011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考公务员(人民警察)、定向考录和从优秀村干部中考录乡镇机关公务员面试考生名单》。 四、成绩计算 面试采用结构化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面试结束后,考生总成绩按以下方式计算:
(二)报考人民警察(人民警察学员)职位的考生总成绩,按笔试成绩百分制折算后占50%,面试成绩占40%计算。两项成绩的总和计分。笔试、面试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同一职位考生总成绩名次出现末位并列的,以笔试成绩高的考生进入下一环节。未参加面试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五、有关事宜
(一)报考黔西南州考生的面试准考证领取时间为2011年7月11日至2011年7月14日(工作时间)。报考六类机关、乡镇机关及定向招录和从优秀村干部中考录乡镇公务员的进入面试的考生凭笔试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到州委组织部公务员管理科领取面试准考证;报考行政机关的考生凭笔试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到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管理科领取面试准考证;报考森林公安机关的考生凭笔试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到州林业局森林公安科领取面试准考证;报考公安机关的考生凭笔试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到州公安局政治部领取面试准考证。 逾期不领取面试准考证的面试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面试,取消其面试资格。
(三)对招考计划数为1,而通过资格复审后的面试考生人数少于3人的职位,参加面试的考生成绩须达到本考场当日面试实考考生平均分以上,再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未达到本考场当日面试实考考生平均分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五)报考公安(森林公安)机关的考生,须在面试结束确认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后,方能参加体能测评(望谟县公安局01和06职位的考生的面试成绩须达本考场当日面试实考考生平均分以上,才能进入体能测评环节,其余职位面试考生全部进入体能测评环节)。全州体能测评时间为2011年7月16日,测评地点设在州体育公园,体能测评当日7:30测评考生凭面试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到州体育公园集中参加体能测评,8:00仍未到达的体能测评考生视为自动弃权,取消其体能测评资格。
六、纪律监督
全州的面试工作须接受同级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 联系电话: 州公务员招考办 0859-3229852
州人社局 0859-3229852
州林业局 0859-3117605
七、州公务员招考办发布的各项招考信息(如减少或取消职位等内容)都将在州公务员招考办对外公开的媒体、网站上进行公布,请考生密切注意。媒体及网站公布的招考信息,因考生未阅而引起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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