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招录政法干警考试专业综合I大纲解读
2011年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教育入学考试专业综合I考试大纲于2011年7月12日公布,为使广大考生对此次考试的考查目标、考试形式和试卷结构以及考查内容有一个更加深入的了解,专家针对刚刚发布的大纲,为广大考生做一个深度的解读,希望能够帮助考生在接下来的复习时间内提高备战效率。
一、本次考试的考查目标
大纲规定,2011年政法干警专业综合I考试包括刑法学和民法学两部分内容,在考查刑法学和民法学基础知识、基本理论的同时,注重考查考生运用刑法学原理和民法学原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对考生的具体要求则是:
1.正确理解和掌握刑法学和民法学的重要概念、特征、内容和其法律规定。
2.运用刑法学和民法学原理解释和论证某些观点,明辨法理。
3.结合社会生活背景或特定的法律现象,分析、评价有关案件、事件,找出运用法律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方法。
4.准确、恰当地使用法学专业术语和运用法律思维进行表达,论述有据,条理清晰,符合逻辑,文字表达通顺。
专家对此的解读则是:
本次考试所注重的不仅是考查考生的知识储备情况,毕竟对刑法学和民法学的概念、特征、内容和具体法律规定只是固定的死知识,只能考查学生的记忆力,更主要的是本次考试还要考查考生对知识的分析判断能力,它不仅要求应试者要能记能背这些知识,还要能理解这些知识,掌握其主体脉络和基本原理,更重要的是能够灵活运用这些知识来解决现实生活中的具体法律问题。强调这方面的考查,对应试者能力提出了一个更高的要求,简而言之,大纲对考生的要求便是:知其然、知其所以然,知其用、知其如何用。运用刑法学和民法学原理解释和论证观点,明辨法理则是要对广大考生的逻辑是否严密,论据是否充分,解释是否透彻的一种专门的考查,简言之,就是考查考生是否具有专业的法律思维。爱军考网
结合社会生活背景或特定的法律现象进行分析评判并提出解决办法是法律专业的重要特点,因为法律重在应用,与现实生活的联系非常紧密,考生在复习时切不可一味读书,要注意法学理论与实际生活相结合,通过具体案例来分析法律,通过研究经典案例来积累正确的解决实际问题的方法,此外,还要注意现实生活中发生的具有影响力的事件与案例,了解其发展与解决方式,认真研究其后续影响以及对我国法律发展的推动作用。
准确、恰当地使用法学专业术语和运用法律思维进行表达,论述有据,条理清晰,符合逻辑,文字表达通顺是考试大纲对考生答题时的具体技术性要求,考查的是广大考生的文字驾驭能力,考生可通过平时的练笔来加以练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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