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山市2011年上半年公招人民警察体能测试工作公告
眉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2011年上半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体能测试工作公告
根据中共眉山市委组织部、眉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11年上半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的公告》的规定,现将2011年上半年我市森林公安机关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体能测试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参加体能测试对象为所有已参加面试的考生。
体能测试时间:2011年7月7日(星期四),8:20前报到,8:30开始测试。
考生参加体能测试时须带上本人身份证(不含旧版临时身份证、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笔试准考证和面试通知书。三证不齐或逾期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不再进行补测,一切责任由考生自负。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安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8号)规定。体能测试项目为:(一)10米×4往返跑;(二)男子1000米、女子800米;(三)纵跳摸高。执行过程中,凡其中一项不达标的,视为体能测评不合格,不予进入下一步考录环节。
体能测试成绩当场公布。
二〇一一年六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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