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2011年公安机关统一考试录用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信阳市)体检公告
根据《河南省统一考试录用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实施方案》(豫人社[2010]203号)文件精神,信阳市统一考试录用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检工作定于2011年5月29日进行。体能测试合格进入体检的考生务必于2011年5月29日早6:00前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笔试准考证、面试通知单、两张近期两寸免冠彩色照片和300元体检费用(自备零钱,多退少补)到信阳市公安局办公楼院内集合(信阳市中山路中段)。考生自行下载《考生体检注意事项》,并严格按照《注意事项》要求准时参加体检。凡逾期不到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体检过程中,须接受统一管理,严格遵守体检纪律。
附件:1、《河南省统一考试录用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信阳市)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2、《考生体检注意事项》(见下)
联系方式:0376-7676857 0376-6521221
信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信阳市公安局
信阳市林业局 信阳市公务员局
二〇一一年五月二十五日
附件2:
考生体检注意事项
1、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的集合点报到,凡逾期不到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3、体检前一天请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
5、女性受检者在月经期间请勿做妇科及尿液检查,待经期完毕后再补检;怀孕或可能已受孕者,事先告知体检医生,勿做X光检查。
7、体检医师可根据实际需要,增加必要的相应检查、检验项目。
9、按医院的收费标准向体检医院缴纳体检费用。
11、刑事技术类、法医类、信息化应用类职位,执行“单侧矫正视力低于5.0,不合格”的标准;侦查类、公安管理类、其它类职位执行“单侧裸眼视力低于4.8,不合格”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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