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录用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漯河市)面试资格确认的通知
按照《河南省统一考试录用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实施方案》的规定,漯河市将于2011年4月27日对进入河南省统一考试录用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漯河市)面试范围的考生进行面试资格确认。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时间:4月27日上午8:30----下午18:00。
二、地点:漯河市人社局考试中心(黄河路中段674号)。
三、参加面试资格确认的人员须提交以下材料原件并交纳复印件一套留存备案:1、在职人员须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户籍证明)、毕业证(学位证)及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等;2、其他社会人员须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户籍证明)、毕业证(学位证)等;3、普通高等院校2011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户籍证明)或生源地证明、学生证等;4、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须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户籍证明)、毕业证(学位证)和相应的服务证书或大学生村干部证明等;5、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户籍证明)、我国驻外使(领)馆教育(文化)处(组)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
另请交纳近期免冠一寸照片七张。
二〇一一年四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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