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2011年录用公安机关人民警察面试资格确认公告
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安厅、省林业厅、省公务员局《关于印发〈河南省统一考试录用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实施方案〉的通知》(豫人社〔2010〕203号)精神,进入面试资格确认人员名单已经公示。现将信阳市面试资格确认有关问题公告如下:
2011年4月26日上午8:30至下午5:00。
二、面试资格确认地点
信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羊山新区市政府往东1500米信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楼二楼大厅)。
三、提交材料
参加面试资格确认的人员须由本人现场提交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1、在职人员须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户籍证明)、毕业证(学位证)及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等;
2、其他社会人员须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户籍证明)、毕业证(学位证)等;
3、普通高等院校2011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户籍证明)或生源地证明、学生证等;
4、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须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户籍证明)、毕业证(学位证)和相应的服务证书或大学生村干部证明等;
5、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户籍证明)、我国驻外使(领)馆教育(文化)处(组)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
6、笔试准考证。
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的,取消其参加面试的资格。
参加面试资格确认时逾期不到的,视为自动放弃。
四、面试
1、面试确认成功的考生,确定为参加面试人员,并现场发放面试通知单。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将在信阳市公务员局网站上公示。
2、参加面试的考生须按照面试通知单规定的时间,持本人有效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和面试通知单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逾期未到,即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联系电话:0376-7676857 6521225 6321526
信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信阳市公安局
信阳市林业局
信阳市公务员局
2011年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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