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天心区人民法院公开招聘合同制司法警察的公告
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8名合同制司法警察。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公开考试、严格考核择优聘用。
二、招聘计划和资格条件
招聘合同制司法警察18名。资格条件如下:男性,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法律业务素质,品行端正,遵纪守法,责任心强;年龄在25周岁以下(1986年3月31日后出生),高中以上文化程度,身高在1.75米以上,身体健康,具备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检项目和标准》中规定的身体条件)。篮球专业者、退伍军人、驾龄2年以上者优先聘用。
三、招聘步骤及相关要求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人员携带相关材料到现场报名,材料包括: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退伍证、驾驶证、就业登记证或就业报到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近期一寸免冠正面彩色照片3张。认真填好《天心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公开招聘合同制司法警察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
2、报名起止时间为:2011年 5月8日至5月12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00。(公告时间为4月20日至5月12日,在长沙考试网、天心区公众信息网等媒体上公告)
3、报名地点:长沙市天心区湘府中路298号天心区人民法院政治工作办公室(天心区人民法院审判办公大楼1512室,联系人:贾焰,联系电话:85890010)。
经资格审查通过的人员,在技能测试前三天携带本人身份证到报名点领取《准考证》。
(二)考试
考试分为技能测试和面试,总分为100分。技能测试和面试成绩各占综合成绩的60%和40%。报考人数与招聘计划人数之比应达到3:1,否则可以减少招聘计划数。
1.技能测试
技能测试内容:1000米跑、100米跑、引体向上、立定跳远等。
技能测试时间:2011年5月16日(星期一)上午9:00-11:00分。
技能测试地点以《准考证》确定的地点为准。
2.面试
面试主要测评应试人员适应职位要求的基本素质、实际工作能力等。
技能测试结束后,根据技能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报考招聘计划数与面试人选1:2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的人选。进入面试人选自愿放弃的,空缺名额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面试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确定的时间和地点为准。
(三)体检和考察
考试结束后,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
考察前须对考察人选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分别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检项目和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的不列为考察人选,空缺名额按报考岗位综合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考察人选。
对符合要求的人员按照程序组织考察。考察不合格出现空缺名额,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考察人选。
(四)聘用
对拟招聘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天心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与招聘人员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相关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聘用合同制管理。招聘人员工资等按照1200元/人·月计发。
(五)招聘纪律
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弄虚作假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考试和聘用资格,并视情节轻重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咨询监督电话:
天心区人民法院政治工作办公室:0731-85890010
天心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0731-85899315
天心区人民法院监察室:0731-85890012
附件:天心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公开招聘合同制司法警察报名登记表
长沙市天心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长沙市天心区人民法院
二○一一年四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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