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2010年公招民警和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体检结果及复检安排的通知
根据《关于2010年省直机关和垂直管理系统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的公告》、《四川省公安厅2010年招考简章》和《四川省公安厅关于直属事业单位2010年10月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公告》的规定,我厅于2月23日组织了2010年公开招录民警和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体检,现将体检结果及复检安排通知如下:
一、体检结果
详见附件1和附件2。
二、复检安排
请报考公招民警需复检的人员于2011年3月14日上午8:00前,报考事业单位招聘的人员于2011年3月15日上午8:00前,持本人身份证到四川省公安厅(成都市金盾路9号)集合,空腹参加体检。未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集合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有关要求请参考前期体检安排的通知。
体检后将组织考察政审工作,请各位考生将考察登记表电子文档以本人姓名命名,以附件形式发送到电子邮箱dragonqinhuai@163.com,未提交书面考察登记表的考生尽快将考察登记表交省公安厅政治部人事处机构编制调配科。
附件:1. 四川省公安厅2010年公招民警体检结果
2. 四川省公安厅直属事业单位2010年招聘工作人员体检结果
四川省公安厅
二○一一年三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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