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话:0731-83595998
导航

江苏:2011年招警考试考场规则

来源:[db:来源] 2015-08-18 13:13

  一、考生在每科考试开始前15分钟凭准考证和身份证进入考场,对号入座,并将准考证、身份证放在桌面右上角以便查对。

  二、考生迟到30分钟后不得入场;考试期间,考生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三、考生应严格按照规定携带文具进入考场,开考后考生不得相互传递任何物品。

  四、考生不得将任何书刊、报纸、稿纸、资料、通讯工具(手机等)或有计算、存储、编程、查询功能的电子用品以及其他设备带至座位。考试期间凡发现将上述物品或设备带至座位的,该科目(场次)考试成绩无效;使用上述物品或设备(开机状态)的,一律按严重违纪取消考试资格,并在5年内不得报考公务员。

  五、试卷发放后,考生必须首先在答题卡和试卷规定的位置上准确填写(填涂)本人姓名、准考证号等有关信息,但不得做其他任何与答题无关的标记;考试铃声响过以后方可开始答题,否则,按违纪处理。

  六、考生不得要求监考人员解释试题。如遇试卷分发错误,页码序号不对、字迹模糊或答题卡有折皱、污点等问题,应举手询问,监考人员当众解答。

  七、公共基础知识、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的客观题答案一律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填涂作答,并把试卷上的条形码贴到答题卡相应的位置上,未贴或不按要求粘贴条形码以及未用2B铅笔填涂的按零分处理;公共基础知识主观题、申论一律用黑色字迹的钢笔、签字笔或圆珠笔在答题卡上指定位置作答,用铅笔作答的按零分处理;作答字迹要清楚、工整。严禁调换考生的试卷或主、客观题答题卡。

  八、考生在考场内必须保持安静,禁止吸烟,严禁交头接耳,不得窥视他人试卷、答题卡及其他答题材料。

  九、考试结束铃响,考生应立即停止答题,将试卷、答题卡分别反面向上放在桌面上,待监考人员按顺序收齐全部试卷后,方可离开考场。不得将试卷、答题卡和草稿纸带出考场。

  十、考生必须严格遵守考场规则,接受监考人员的监督和管理。对扰乱考场秩序,辱骂或威胁考试工作人员人身安全的,按有关纪律和规定严肃处理。

编辑推荐:

下载Word文档

温馨提示: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长理培训网站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责任编辑:长理培训)

网络课程 新人注册送三重礼

已有 22658 名学员学习以下课程通过考试

网友评论(共0条评论)

请自觉遵守互联网相关政策法规,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观点!

最新评论

点击加载更多评论>>

精品课程

更多
10781人学习

免费试听更多

相关推荐
图书更多+
  • 电网书籍
  • 财会书籍
  • 其它工学书籍
拼团课程更多+
  • 电气拼团课程
  • 财会拼团课程
  • 其它工学拼团
热门排行

长理培训客户端 资讯,试题,视频一手掌握

去 App Store 免费下载 iOS 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