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公安厅关于2010年公招民警体检安排
根据《关于2010年省直机关和垂直管理系统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的公告》、《四川省公安厅2010年招考简章》和《四川省公安厅关于直属事业单位2010年10月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公告》的规定,现将我厅2010年公开招录民警和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体检安排通知如下(其中四川警察学院招聘体检安排由四川警察学院通知):
一、进入体检人员
详见附件一和附件二。其中,公开招录民警计算机和财会职位进入体检人员,需待本次公招同级机关达到比例的职位录用考察人员的最低考试总成绩确定后方能确定,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二、时间和地点
体检时间为2011年2月23日上午。请进入体检的人员务于当日上午7点30分前持本人身份证到四川省公安厅(成都市金盾路9号)集合,空腹参加体检。未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集合的,视为自动放弃。
三、体检标准
(一)公开招录人民警察职位
报考教育管理、文秘、法律和档案管理职位的人员体检标准按人事部、公安部《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检项目和标准》执行,其中左右单眼裸视力均在4.8以上,身高男性1.68米以上、女性1.58米以上。
其余职位体检按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其中男性身高1.65米以上,女性1.55米以上。
(二)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岗位
所有岗位均按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以上所有职位和岗位的乙肝检测项目均按照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和人社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执行。
四、有关要求
(一)体检的前三天保持正常饮食,体检前一天注意休息、勿饮酒及食用高脂肪、高蛋白类食物。体检前一天晚餐后不再进食,保证空腹10-12小时抽血检验。
(二)体检当日早晨切勿进食,空腹体检。
(三)报考公招民警特殊职位和事业单位岗位的考生需测试矫正视力,请自带眼镜。
(四)体检医院将现场收取体检费,请考生做好准备。
(五)请相互监督,如发现舞弊、违规行为,立即向工作人员反映。
(六)集合时间较早,请注意时间和行程安排。
(七)集合地点无法停车,请不要自带车辆。亲属及其他人员切勿陪同体检。
(八)体检后将安排考察,请进入体检人员下载打印《四川省公安厅招警考察登记表》和《四川省公安厅直属事业单位招聘考察登记表》(见附件二和附件三),按要求填写并手写签名,于体检当日交省公安厅工作人员。
附件:
1.四川省公安厅2010年公招民警体检人员名单
2.四川省公安厅直属事业单位2010年招聘工作人员体检人员名单
3.《四川省公安厅招警考察登记表》
4.《四川省公安厅直属事业单位招聘考察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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