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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安:2011年招考特殊职位公务员(人民警察)公告

来源:[db:来源] 2015-08-18 13:13

淮安市2011年考试录用特殊职位公务员(人民警察)公告

根据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安厅、公务员局统一部署,现将淮安市公安机关2011年考试录用特殊职位公务员(人民警察)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211”工程国家重点建设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符合职位专业要求的2011年应届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并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
招 考对象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有关要求,身体健康,体貌端正,自愿从事公安工作,具有较强的吃苦耐劳和忠诚奉献精神,服从组织分配,具有良好的道德情操和心理素质,符合公务员录用标准对年龄和身体条件的要求,符合招考职位所规定的专业、学历等条件和要求。
见附表。
招考特殊职位人民警察工作由淮安市人社、公安部门按照规定程序实施。
报考机要密码专业职位考生,按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务员局、公安厅要求,统一组织报名面试。
3、资格复审。淮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安局对拟参加笔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拟参加笔试人员需提供经学校签署意见的《江苏省公安机关2011年考试录用特殊职位人民警察报名登记表》、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和身份证原件。
5、政审。对通过笔试的考生,由淮安市人社、公安部门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职位拟录用人数1:1比例确定政审对象。政审工作由淮安市公安局按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考核和政审工作暂行规定》组织实施。遇有政审不合格者,按职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一次性递补。
联系电话:淮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管理处
淮安市公安局政治部人事处
联 系 人:

附件:招录职位、人数及要求


江苏省淮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江苏省淮安市公安局
二○一○年一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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