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山西省政法干警招录基层公安机关空缺职位调剂通告
按照计划我省2010年政法干警招录工作基本结束。根据基层公安机关工作需要,为尽量用足录用计划,充实基层公安一线力量,决定依据笔试、面试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对空缺职位进行调剂。现通告如下:
一、调剂对象
已经参加面试,且未参加体检和递补体检的考生。
二、调剂原则及办法
调剂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按照专业对专业、培养层次对层次、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对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退役士兵对退役士兵的方式,依据笔试、面试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人员名单附后)。具体办法为:
1、法医、法化学专业与其他专业不交叉调剂;
2、不同培养院校(公安大学职位、刑警学院职位、省警专职位)不交叉调剂;
3、不同培养层次(大专班职位、二学位职位、法律硕士职位)不交叉调剂;
4、退役士兵职位、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职位、应届高校毕业生职位之间不交叉调剂;
5、男职位与女职位不交叉调剂。
三、有关事项
1、按照上述调剂原则和办法,在确定调剂人员后,采取职位公开的方式,按照笔试、面试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考生自愿选择职位。
2、调剂结束后,职位出现空缺的不再进行调剂。
3、进入调剂范围的考生,请携带身份证、笔试准考证或者面试准考证以及近期一寸彩色免冠近照一张,于2011年1月3日下午3:00在山西高等警官专科学校校内警官培训中心楼前集中,填报职位,并安排体检、政审事宜。无故不到的,按自动放弃处理。
4、对进入调剂范围的考生,从公告之日起一周内接受社会监督举报。
联系电话:0351—3083737
[特别提示]请进入调剂范围体检合格的考生,按照考核政审须知的有关要求,抓紧办理考核政审手续,务于2011年1月6日12时前报省公安厅1号楼607房间(太原市五一路上官巷)。
联系电话:0351—3659106
附:1、拟调剂人员名单
2、考核政审须知
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二0一0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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