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长治市行政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体检通知
长治市2010年行政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体检定于2010年11月28日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体检对象
根据考试成绩(考试成绩=笔试成绩/2×60%+面试成绩×40%)从高到低的顺序,按各招录职位计划1:1确定体检对象。体检人员名单附后。
二、报到时间、地点
参加体检考生务于2010年11月28日7:00前携带笔试准考证、身份证和一张1寸免冠照片到长治市人才市场集中。
地址:长治市城西路99号
三、体检费用
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每人300元,统一交医院收取。
四、体检项目和标准
报考国家行政机关考生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报考公安机关考生体检按照《录用人民警察体检项目和标准》执行。
五、注意事项
1、体检应尽量保持平和心态,不要过于紧张。
2、体检前一天,要注意饮食,不要吃过多油腻、不易消化的食物,不饮酒,不要吃对肝、肾功能有损害的药物。
3、体检前一天要注意休息,避免剧烈运动和情绪激动,保证充足睡眠,以免影响体检结果;注意个人卫生。
4、体检前12小时应禁食、禁水,保持空腹。
5、报考公安机关考生对身高、视力提出质疑的,可当场复检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6、考生要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集中,不得迟到,迟到15分钟按自愿放弃对待。
体检有关事项可向长治市人社局公务员管理局咨询。
咨询电话:0355——2192547
附:1、体检人员名单
2、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3、录用人民警察体检项目和标准
长治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一○年十一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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