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直属支队2010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考体育专长特殊职位人民警察公告
贵州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直属支队2010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考体育专长特殊职位人民警察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等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直属支队2010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考9名体育类专长特殊职位人民警察。为确保招考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贵州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直属支队2010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考体育专长特殊职位人民警察公告》(以下简称《招考公告》)。
一、工作原则和工作程序
此次招考工作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实行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招考工作按照发布招考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专业测试、笔试、面试、体检、考核政审、录用审批的程序进行。
二、考区及考务工作安排
根据招考计划,按照相对集中、方便考务工作的原则,本次招考考区设在贵阳市。省公务员招考办统一安排考试考务工作,并负责命题、制卷、阅卷。
三、招考职位及人数
本次招考设特殊职位4个,共招考9人。具体招考职位详细情况见《贵州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直属支队2010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考体育专长特殊职位人民警察职位表》(见附件1)。
四、招考对象和报考条件
(一)招考对象
报考人员须具有职位要求的运动项目二级运动员及以上资格,大专及以上学历。不限户籍所在地和生源地。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遵纪守法;
3.报考年龄要求:年龄一般在18周岁及以上(1992年12月1日及以前出生的)、35周岁及以下(1975年12月1日及以后出生的)。
4.身体健康,体形端正。双侧单眼裸眼视力均在4.8及以上,01职位身高要求在185CM及以上;其他职位男性身高要求在168CM及以上,女性身高要求在158CM及以上;
除身高条件外,其他身体条件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执行;
5.职位所需学历是指国家承认的国民教育序列学历,学历取得时间截止2010年12月31日,超过截止时间不能取得招考职位所需学历相关证书的,取消拟录用资格;
6.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2)2008年1月1日以来招考的公务员、参照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
(3)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应届毕业生、截止2010年12月1日仍在岗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老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
(4)在读的非应届大中专及以上毕业生;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受过劳动教养或少年管教的人员;
(6)曾开除公职的或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7)道德败坏,有流氓、偷窃等不良行为的人员;
(8)直系血亲或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三代以内)中有被判死刑或者正在服刑的;
(9)直系血亲或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三代以内)在境内外从事颠覆我国政权活动的;
(10)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或近三年机关、事业单位年度考核中曾被确定为不称职的;
(11)职位录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12)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13)不符合招考职位要求的相关条件的人员;
(1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人民警察的其他人员。
五、报名、网上资格初审和资格复审
1.报名
报名统一在网上进行,不设现场报名点。报考人员进入“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www.gzpta.gov.cn )报名。网上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报考人员可在2010年12月1日8:00至12月5日18:00期间登录“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提交报考申请,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照片(jpg格式、30KB以下)。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职位进行报名。根据所报职位要求,填写《贵州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直属支队2010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考体育专长特殊职位人民警察报名信息表》(以下简称《报名表》,见附件2)。报名申请被接受后,系统会向报考人员反馈一个报名序号。报名序号是报考人员查询报考资格审查结果、网上缴费确认、下载打印准考证等事项的重要依据,请妥善保管。
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报名表》及诚信承诺书,如实提交和填写本人有关信息和材料。委托他人报名的,视同报考人员本人报名。出现报名信息错误或提交的证件在笔试和面试时不一致而影响考试、录用等环节的,责任自负,凡严重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考试、录用等资格。
2.网上资格初审
⑴资格初审在省公务员招考办的组织下,由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具体实施。招考单位对已经提交报名申请的报考人员,必须在考生提交报名表后1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毕。招考单位根据报考人员填写的个人信息,对照《招考公告》和职位所需的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初审,经初审合格的予以确认。对符合网上报名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审查不合格的,应说明理由;对照片质量不符合要求的,应提示报考人员重新上传照片。因资格初审不严导致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进入报名缴费环节的,在报名期间由招考单位的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省公务员招考办审核同意后,由负责考务工作的部门注销考生有关信息,该考生可改报其他职位;改报职位截止日期为12月6日18:00,未改报职位的考生的考试成绩作无效处理。招考单位资格初审时间为2010年12月1日8:00至12月6日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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