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山西省政法干警招录报考基层司法助理员体检的通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2010年山西省政法干警培养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招录公告》等有关规定,经研究,确定于2010年10月28日对报考基层司法助理员的考生进行体检。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体检对象
根据各招考职位数,依照笔试、面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在面试合格人员中等额确定体检对象(名单见附件)。
二、体检时间
2010年10月28日(星期四)参加体检。
三、报到地点
参加体检的考生请于10月28日(星期四)早上8:00到省司法厅(太原市并州南路狄村北街11号)报到。
四、体检标准
体检标准执行《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具体项目和标准请查国家公务员局网)
五、注意事项
(一)10月27日在山西人事考试网上打印《体检通知书》;
(二)参加体检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体检通知书》、近期照片1张(1寸彩照)、签字笔一支。
(三)体检费用由考生自带并直接交体检医院。
(四)凡迟到15分钟以上或未参加体检者均视为自动放弃。
(五)考生必须空腹参加体检。体检前8—12个小时内请勿进食、饮水并注意休息。切勿熬夜、饮酒,避免剧烈运动。请配合医生认真检查所有项目,切勿漏检,否则取消资格。
咨询电话:0351—2681119
附件:《参加体检人员名单》
山西省司法厅
二〇一〇年十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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