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阳2010年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班部分职位考生递补人员体检有关事项的公告
根据省委政法委、省委组织部、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省教育厅、省公安厅、省司法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2010年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班招录公告》规定,“因体检、考察不合格出现的缺额,经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同意后,可在参加面试的人员中按总成绩高低依次递补一次。”。经市委政法委、市人事局、市公安局、市司法局研究决定,因体检、考察不合格出现的缺额,根据考生的考试总成绩按公告规定依次递补一次。递补体检的时间安排在2010年10月21日上午8点30分,集中地点在市人事局(绵阳市南河路26号,联系电话0816-2267794)。请被列入递补后列为体检考察人员的考生按照市委政法委、市人事局、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关于2010年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班绵阳考生体检工作的公告》(2010年第13号)做好相关体检准备。
附:2010年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班绵阳部分职位考生递补人员体检名单
中共绵阳市委政法委 绵阳市人事局
绵阳市公安局 绵阳市司法局
二○一○年十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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