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2010年招录培养公安基层人民警察拟录取人员进行公示的公告
根据《2010年招录培养公安基层人民警察工作实施方案》,下列人员已通过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拟被天津市警官职业学院录取,现予以公示。公示期2010年10月11日至10月17日,期限7天。公示期间,可采取来电或来信来访的方式,向市公安局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公务员局反映问题,信访要属实名。
联系电话:28228879、23030853、23303818
通信地址:河西区黑牛城道40号
邮政编码:300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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