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辽宁省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招考考察(政审)、体检人员名单公告
2010年辽宁省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招考面试工作于9月29日结束,根据《2010年辽宁省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招考(招生)公告》,考察(政审)和体检人选根据总成绩按招考计划1:1的比例确定(报考法学硕士职位的,按照1:2的比例确定)。
总成绩=笔试总成绩×50%+面试成绩×50%。
根据上述原则,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对参加2010年辽宁省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招考面试考生的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进行了合成,现将各招考职位考察(政审)和体检人选名单(见附表)进行公告。因考察(政审)、体检不合格出现的职位空缺从参加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按上述原则重新确定递补考察(政审)和体检人选。
体检的具体安排由招考部门通知考生,请考生务必确保笔试报名时所留通讯工具畅通。
咨询电话:
中共辽宁省委组织部:024-23128862
辽宁省公务员局:024-23448361
辽宁省高级人民检察院:024-86686550
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024-22696036
辽宁省公安厅:024-86992246
辽宁省司法厅:024-86617043
附件:2010年辽宁省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公安系统(调剂)招考(招生)政审、体检人员名单.xls
附件:2010年辽宁省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公安系统招考(招生)政审、体检人员名单.xls
附件:2010年辽宁省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检察院、法院系统体检和考察人选名单.xls
附件:2010年辽宁省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司法系统招考(招生)政审、体检人员名单.xls
中共辽宁省委组织部
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辽 宁 省 公 务 员 局
二〇一〇年九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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