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吉林省公主岭市公安局考录公务员(人民警察)公告
吉林省公务员局 吉林省公安厅
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公告
根据公主岭市公安工作急需,省公务员局、省公安厅决定,面向参加2010年吉林省招录公务员考试(报考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笔试成绩在及格线以上未被录取的考生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公告
公主岭市公安局计划招录公务员(人民警察)40名,具体招考职位及资格条件详见附表。
(一)具有下列资格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应身体健康,体形端正,无残疾,无口吃,无色盲,双侧裸眼视力4.6以上,男性身高1.7米以上,女性1.6米以上。
6.考生与招录单位在职人员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所列亲属关系(即: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应予回避,不能报考该招录单位。
8.参加2010年吉林省招录公务员笔试且《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综合知识》和《公安基础知识》四科总成绩在240分(含240分)以上的考生。笔试内容可参考《国家公务员考试综合教材》。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二)报名要求。在参加2010年吉林省招录公务员笔试考生中,原报考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甲级职位的考生,只允许报考本次招录中的甲级职位,不允许报考本次招录中的乙级职位;原报考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乙级职位的考生,只允许报考本次招考中的乙级职位,不允许报考本次招录中的甲级职位。
四、考试
(一)确定面试人选。根据招考计划在报考该职位的人员中,按照1:3的比例,以参加2010年吉林省招录公务员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确定。如考生笔试成绩总分相同,依次以《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综合知识》、《公安基础知识》成绩高者确定人选;如各科成绩均相同,则一并进入面试。
(三)面试。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谈法进行,成绩满分为100分,及格线为60分。有关面试时间、地点等其他事宜,由招考部门另行通知。
五、体检、考核
六、公示与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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