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监狱劳教系统2010年考录公务员(人民警察)公告
中共四川省委政法委员会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关于2010年全省监狱劳教系统公开考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等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全省监狱劳教系统43个单位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104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本公告同时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www.sc.hrss.gov.cn和四川省司法厅网站www.scsf.gov.cn发布):
2011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和符合职位条件要求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2011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11年7月31日前取得职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证书,并凭证书办理录用手续;其他人员必须在面试资格复审前取得职位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有关证书的,不予录用或不予进入下一步考录环节,责任由本人自负。
二、报考条件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四)具有良好的品行;
(六)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八)符合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1.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人员;
3.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5.在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的人员;
7.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的人员被辞退未满五年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三、招录单位及名额
招考职位名额和职位要求的具体对象、范围、条件见《2010年四川省监狱劳教系统公开考试录用人民警察职位情况表》。
本次考试报名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网络报名时间为2010年10月4日-10月11日,报名网站为四川人事考试网(www.scpta.gov.cn)。资格审查包括网络报名时的资格初审、面试入闱前的资格复审及考察工作中的资格确认三个环节。在任一环节中发现报考者不符合职位条件的,均可取消其报考或录用资格。
(一)网络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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